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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imutaku1115 信箱] 作者: kimutaku1115 (我只是個沒情調的阿三) 標題: Re: [車禍] 過幾天要去調解 有些疑問想先問各位 時間: Wed May 13 23:45:21 2009 兩個月前 我騎著我的改裝4輪戰車 在路口跟人發生差撞 結果我的輔助輪 疑似壓過對方的腳 導致對方腳裸部分淤清 過一個月 對方跟我連絡 說是引發蜂窩性組織炎..........冏 我今天去調解了 算是和平落幕了 就...花錢消災 你懂得 我把調解的過程 大致說一下 就當資訊交流吧 以後也可以當個借鏡 車禍發生的情形我就不多述了 去TRAFFIC版可以查我的文 對方今天是有備而來 該有的單據全部準備齊全 醫生證明 薪資證明 醫療收據 扣繳憑單......全部都帶好 一開始先敘述車禍發生原因給委員聽 然後就開始抱怨雙方的不是...BALABALA....等等 委員聽了 也說 總之受傷方先開價吧 之前的雙方態度不好 通通先不要談 都過去了 就先談和解數目吧 對方一開口就是兩個月的薪資 一個月底薪4萬5 所以就是9萬 (什麼時候房仲業務底薪這麼高了 我都不知道 對方稱他是高所得行業) 我方當然也是極力砍價 我只是一個小打字員 一個月最多2萬出頭 所以我提出3萬 對方臉色就大變啦 開始說 這樣就沒誠意啦 那就不用和解啦 委員當然就開始調解啦 那邊砍一點 這邊加一點 雙方的攻防戰就不多述了 最後提出4萬5和解 而且現場付 不能分期 不然又是沒誠意啦 受傷方當然都說這是一個奇蒙子的問題 不是價錢的問題 說到底奇蒙子不就是價錢......... 當然對方也會說他們不是獅子大開口 什麼也有替我們想 本來還要請看護.....等等 總之這次的心得 到調解委員會 似乎證據不是這麼的重要 畢竟委員也不具備法律知識 他只是負責調解 所以什麼路權問題....比例問題 這些幾乎沒討論 對方贏在她受傷了 我幾乎無事 所以就是我理虧 賠償問題我就是佔下風 畢竟我死在我一定有過失傷害 對方沒有 所以受傷方只要什麼單據 醫聲證明準備齊全 我幾乎只有挨打的份 所以以後如果車禍 即使可以沒受傷 我一定都要滾下車 即使只有小小的擦傷都好 只要有驗傷 對方都可以構成過失傷害 畢竟車禍大部分都是雙方有過失 有了這個 立場可以穩住不少 以前車禍 我都會摸摸鼻子算了 畢竟自己也有錯 自己看個醫生 擦點藥就算了 我想經過這次經驗 我以後可能不會了 能爭取的就要極力爭取 4萬5 說多不多 說少不少 只好當作買個教訓跟經驗 雖然我同事都安慰我說 對方看你身障 行動這麼不方便 不會為難你啦 況且以路權判斷 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肇事責任較重 不過事實證明 除非你也受傷 不然還是只有挨打的份 雖然我並非不願意負責我責失部分 車禍當天 我馬上先付對方5千 也送水果慰問 只是我沒想到 對方可以讓淤青養傷養到蜂窩性組織炎 唉.....兩個月的薪水就這樣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9.2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9.236
kuntu:沒受傷;民事侵權行為 有受傷;刑事過失傷害 05/14 08:06
※ 編輯: kimutaku1115 來自: 118.166.219.95 (05/14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