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ture:我把玻璃打破用膠帶黏回去好嗎? 04/09 12:20
推 ashkaze:無恥! 04/09 12:20
→ Microscft:... 這個執政黨好像沒有一個腦袋正常的 04/09 12:21
→ pomeloyu:有事嗎= = 04/09 12:21
→ cchsfish:原來我們繳的稅都給這些腦殘官員拿去繳回扣了 04/09 12:21
推 Aerogel:對了公家的東西要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規格,尤其線材類要注意 04/09 12:21
推 Aggro:這次學運讓我發現台灣有一堆神經病 04/09 12:21
推 tina800920:這... 04/09 12:22
推 kaese:到底是怎樣…… 04/09 12:22
推 likeite:真的瘋了.... 04/09 12:22
推 Mature:核四如果用這樣的標準來檢視也不錯 04/09 12:23
推 superbabyer:這是什麼國家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04/09 12:24
→ bugbook:現在連毀損的定義都由它們說了…… 04/09 12:24
→ defent:什麼叫做視為毀損? 誰視為?誰有權視為? 04/09 12:24
推 alexjui:你要知道有的國家標準採購的線路比去賣場買的還爛 04/09 12:24
推 rhox:你毀損了他們外包抽回扣的權力 ㄏㄏ 04/09 12:25
→ Aggro:擋人財路果然會被銬北 之前有文章估算 落差五倍這麼肥 04/09 12:25
推 AAAC: 04/09 12:25
你們守護民主,我們修復立院。
1 分鐘 ·
【法律知識 上課時間】
因為我們覺得,「修復」也叫「毀損」?這實在是太挑戰我們的中文素養,於是,我們請
教了律師,義務律師的回覆如下。
==
起不起訴,都要看檢察官的判斷,但是犯罪是以行為時的狀態來判斷的。事後修補,是不
能免除事發時的毀損的。
法條在這裡(非告訴乃論罪,任何人都可以提告):第 138 條
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
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訴乃論(立院院長告了才算)的是一般毀損罪:第 352 條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而修補行為,應該不能被看成毀損行為。
→ bugbook:現在根本就都在現出原形,一個隱藏在深處且沒人觸及的規則 04/09 12:25
→ Aggro:難怪人家要跳腳不給修 04/09 12:25
→ Microscft:政府採購的東西一定是最爛的啊 不買便宜貨怎麼收回扣 04/09 12:25
推 pock:不要擋他們財路,他們真的很想要回扣啦=.= 04/09 12:25
推 leeu330:總務單位你可以用合理的方式說,因為要報價要通報都可以, 04/09 12:26
推 kawaya:WTF~~~!!! 04/09 12:26
推 sikadear:廢話 學生修好的話怎麼揩油啊 04/09 12:26
推 gunng:就公務員程序啊... 軍中一堆這種鳥事 04/09 12:26
推 purplesilk:因為擋財路了 04/09 12:26
→ leeu330:但你們這些官員有必要嘴臉吃的這麼難看嗎?毀損你說了算? 04/09 12:26
推 AQUAzero:你們修不到一千萬 人家已經放話報價一億耶!! 04/09 12:26
→ defent:恢復原狀是恢復應有狀態,不是原有狀態。 04/09 12:26
推 aragonite:幫高調!!是怎樣!? 04/09 12:27
推 ccc73123:不能請王金平去協商一下嗎? 04/09 12:27
噓 lampardoRio:原來讓東西可以用 就作毀損 幹他有念過刑法嗎 04/09 12:27
推 Aerogel:實際上它們還是要跑公文程序,按照採購法跑 04/09 12:27
推 bubblet:無恥沒底線 Q_Q 04/09 12:27
推 red2010: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這個國家到底有沒有救…… 04/09 12:27
→ leeu330:簡單就是原本壞掉的一併算算就對了? 04/09 12:27
推 jeffreyshe:高調 04/09 12:27
→ Beanoodle:莫忘阿扁是怎麼被國民黨害的 04/09 12:27
推 Aggro:估一千萬 報價一億 這中間超肥 學生不要擋人財路了lol 04/09 12:27
推 bettyshinn:因為這樣就不能貪汙了阿 04/09 12:27
→ hylio7754:有沒有錄音或公告? 04/09 12:28
→ Aggro:而且搞不好一堆還要包給中資 恩客又會生氣 馬囧怎受的了 04/09 12:28
推 AQUAzero:其實可以用要招標為理由 阻止修繕的動作 04/09 12:28
→ bettyshinn:事實上也不是一定要照採購法跑 因為修繕是破壞的人修 04/09 12:28
→ obscenaids:所以我將任何人之動產以及不動產破壞後 將其恢復即可嘍 04/09 12:28
推 gunng:因為公物有建檔編號 要修還要先登記 送資料 編預算 招標.... 04/09 12:29
→ bettyshinn:毀損本來在民事上就是以修繕為原則 賠償為例外 04/09 12:29
→ AQUAzero:用視為毀損這種理由來說 被吐槽反擊很正常啦 04/09 12:29
推 ph4586:王院長出來協商啦! 04/09 12:29
推 tanthony:快通知媒體國家瘋了 04/09 12:29
推 jungKK:原本打架弄壞跟毀損的都學生買單真爽 都不用折舊 04/09 12:29
推 RPedsel: 04/09 12:29
→ gunng:可以啊 毀損告訴乃論 你能修得好 人家也可以不告啊 04/09 12:30
推 x19005:把東西修好就沒油水撈拉,KMT不意外 04/09 12:30
推 Aerogel:破壞的人回覆,就看法務部或立院法制單位會不會同意 04/09 12:30
推 lampardoRio:沒念過刑法 那民法應該有翻過吧ZZZ 04/09 12:30
推 jessica87270:蛤這什麼邏輯= = 04/09 12:30
推 dete911:請綠委去說應該可以!要告大家來告 04/09 12:30
→ dejaoha:扯 04/09 12:31
推 sikadear:修繕視為毀損,這在法律上說的通嗎? 04/09 12:31
→ gunng:不通啊== 04/09 12:31
→ sikadear:所以如果學生強硬修好,總務處還要拆掉重修? 04/09 12:31
噓 kenneth17:爛透了~~一堆白木學生~~推學運就有飯吃嗎? 爛透了 04/09 12:32
→ gunng:有可能 04/09 12:32
→ Aerogel:今天是十萬元以下...就好說,但可不可以分拆數個十萬 04/09 12:32
推 roach1128:是不是可以主張直接以"立院"角度的毀損直接"毀損",同 04/09 12:32
推 shadowfan:我想知道修了他們怎麼知道有修 就不著痕跡的修啊TMD! 04/09 12:32
→ roach1128:時直接錄影存證。屆時毀損的理由,再主張是實際的修復 04/09 12:32
推 awesomeSS66:羅織罪名無所不用其極 04/09 12:32
→ roach1128:行為。打臉直接升級為扒頭。 04/09 12:32
推 ab32110:叫人家別修就算了 視為毀損是三洨 04/09 12:33
→ Aerogel:要請專標或承包官家單位的行家解答 04/09 12:33
推 Swashbuckler:這樣叫人家怎麼收回扣 04/09 12:34
推 AURON1504:蘋果快來抄,高調 04/09 12:34
→ Aerogel:十萬塊以下沒記錯主管同意,公文程序就比較快 04/09 12:34
推 cat763152001:羅瑩雪不教一下他們法律知識嗎 04/09 12:34
推 funnyrain:傻眼 04/09 12:34
推 pkjkimo:總務處誰放的消息?是個人還是代表政府? 04/09 12:35
→ gerund:先把你家破壞弄亂在整理好-->你以為不構成毀損嘛? 死屁孩們 04/09 12:35
推 kevindai10:真噁心 04/09 12:35
推 miloskyman:天子犯法與鄉民同醉 去玩法條 吱吱叫 04/09 12:35
推 LechiWaky:不要臉的髒東西ˊ_>ˋ 04/09 12:35
→ pkjkimo:總務處長嗎??出來說清潔~ 04/09 12:36
推 AAAC:所以就負法律責任呀!法律規定以回復原狀為主,立法院不給人家 04/09 12:36
推 purpon:無恥 04/09 12:36
推 sss0813:噁心到中飯都快吐出來了 04/09 12:36
推 kiliman:國民黨政府要用這些東西汙名化學運 所以當然不准修 04/09 12:36
→ AAAC:修,自己不守法,還有臉跟學生論法,甚至指責學生不守法? 04/09 12:36
推 MiniBao:怎麼有這種政府= = 04/09 12:36
→ guemao:總務處跟院長誰最大 04/09 12:37
推 cat763152001:給某樓:回復原狀是原則 懂? 04/09 12:37
→ kiliman:我想 如果說要進去搞破壞 他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04/09 12:37
推 iamgoodi:擋人財路 已損毀 04/09 12:37
推 Aerogel:也要雙方同意阿,是啊!!~但你還是要有一定的程序 04/09 12:37
推 angel0328:成本越低回扣越多啊 04/09 12:37
推 monkeyannie:高調!誇張欸 04/09 12:37
→ Aerogel:因為是公家單位 04/09 12:38
→ cat763152001:法律是最後手段 趁被法律制裁前先回復原狀有錯膩 04/09 12:38
推 subwayII:攝影機拍到阿扁在熱身準備上場了 04/09 12:38
噓 funkyhanky:自己頻頻違法,卻又用自己錯誤的法律觀點指責別人,噁 04/09 12:39
推 vacuum12:真沒品 04/09 12:39
→ knowing:看看呂律師那篇吧 都有說了 04/09 12:39
→ knowing:偷東西再放回去 就沒有偷東西嗎 04/09 12:40
推 Aggro:談福懋法律都可以轉彎 修個東西一條一條拿出來檢視 頗呵 04/09 12:40
推 minmonkey:幹!叫總務處的出來說明啦!幹,太扯 04/09 12:40
→ Aerogel:可能還會牽扯到審計部... 04/09 12:40
推 kee32:到自己頭上,法律就不重要了? 04/09 12:40
推 honeyombd: 沒道理阿 誇張 04/09 12:40
→ cat763152001:學生有主觀犯意嗎 主觀破壞?? 04/09 12:41
推 apple52059:高調! 04/09 12:41
推 pkjkimo:同理kmt立院違法亂紀~視同教唆叛亂~導致立院毀損 04/09 12:41
→ DRIariel:一定一定要多拍幾張照片 各個角落都要拍 >_< 04/09 12:41
推 sikadear:我覺得可以主張不能修,但修繕視為毀損會讓人難以接受 04/09 12:42
推 gensim:原來毀損=修繕啊... 04/09 12:42
→ Aerogel:沒辦法!~~高層術語是依法行政~基層俗話叫照規定來來來 04/09 12:42
推 realay:沒有錄音嗎?有的話快公佈出來讓大眾評評理阿 超扯!! 04/09 12:42
→ bigeye131:非常無恥的國家機器 04/09 12:43
推 hacker6320:不意外啊 一億那麼好賺不賺不賺麻 04/09 12:43
→ Aggro:"學長 福懋要過了""歐" "學長 學生要修東西""是沒王法了嗎" 04/09 12:43
→ pkjkimo:9.2%竊佔多數高位~從此可知~~記錄起來~方便日後追查 04/09 12:43
推 piaoxue323:立院丟臉! 04/09 12:43
→ kiliman:=============== 毀損壞掉的東西有罪嗎? =============== 04/09 12:44
推 nsmmsn:爛透了 我操!!! 04/09 12:44
→ pkjkimo:台灣人被欺負得不夠嗎....操~ 04/09 12:45
→ cat763152001:立院可以說不要修他想保持證據 但視同毀損 這什麼鬼 04/09 12:45
→ cat763152001:修不修都毀損 04/09 12:46
推 WTFDARK:哀 這國家... 04/09 12:46
推 A0913208:修繕完了他們就沒有回扣可以撈,當然會故意刁難而不給修 04/09 12:46
→ A0913208:~政府官員不意外! 04/09 12:46
→ knowing:你要修東西不用問問別人嗎? 那是別人的東西耶 04/09 12:46
→ wawoowawoo:我的油水誰准你撈了 04/09 12:47
推 alien200020:擋人財路 04/09 12:47
推 pkjkimo:立法院長都沒反對~一個總務處的誰~~出來說清楚~幹 04/09 12:47
推 cancer0708:無恥至極 04/09 12:48
→ pkjkimo:退場退得太輕易~馬桶政權都踩到頭上了... 04/09 12:49
推 SundayRose:噁心 04/09 12:50
→ gerund:輸到脫褲的屁孩集會 被打到落花流水剛好而已XDD 04/09 12:50
推 camelliantua:請問有人把政府這些後續的誇張行徑翻譯轉外媒嗎 04/09 12:50
推 milkpa:修到讓他看不出來就行了(玻璃那種就沒辦法了) 04/09 12:50
推 DRIariel:螺絲脫落....只是鎖上而已這樣是想賺多少=_=???? 04/09 12:50
推 Aerogel:(先排除刑事責任)除非院長發文給轄下局處同意,然後總務處 04/09 12:51
推 chunching:總務處的誰 記者是不是要去採訪一下 光招標就不曉得有多 04/09 12:51
推 yellow9365:這到底什麼邏輯,我一個字都看不懂 04/09 12:51
→ pkjkimo:反正人都還沒退出來~~剛好不用退 04/09 12:51
→ knowing:修到神不知鬼不覺就好了?反正看不出來 04/09 12:52
→ chunching:少油水了 今天去估價的人記得要去投標 破盤最低價 04/09 12:52
推 jungKK:立院要逐項檢查 04/09 12:52
→ knowing:說毀損也要有證據啊 叫他們舉證有毀損 04/09 12:53
→ Aerogel:清點受損壞物後列冊 之後再跟善心修繕的人做協調 04/09 12:53
推 coldyu:這真的很超過 04/09 12:54
推 MicroB:安全性問題?裝好還是得拆掉重裝? 04/09 12:55
→ Aerogel:才有可能可行(問問律師團看看吧) 04/09 12:55
推 pkjkimo:沒查出總務處誰放話~~誰當馬桶走狗的害蟲先抓出來~~ 04/09 12:55
推 lineage170v:太扯了 04/09 12:55
推 ba770a2:... 04/09 12:56
→ spider0829:國家腦袋壞了吧... 04/09 12:56
→ pkjkimo:這種消息來源放話的人一定要抓出來 04/09 12:57
※ 編輯: pisces17th (140.115.225.219), 04/09/2014 12:58:12
推 sh0823100:這些官員令人感到噁心 04/09 12:59
推 oycob:民法不是說以修復為原則嗎 修不好才賠不是嗎@@ 04/09 13:02
※ 編輯: pisces17th (140.115.225.219), 04/09/2014 13:03:55
推 showhandlin:高調! 無恥官員 04/09 13:03
推 ab32110:高調 記者快來抄 04/09 13:04
推 pkur:扯爆了!! 04/09 13:04
推 bolimay:有夠誇張 04/09 13:05
推 candra:當初說一億就很扯了,真是無言 04/09 13:05
推 Aerogel:其實要看官員,有些會替國家省錢,有些照規定來沒錯,但可能 04/09 13:05
→ Aerogel:會變成資源沒重複利用造成多花錢 04/09 13:06
推 dete911:跑採購是因為要花公家的錢才要這程序,免費修復我還真沒跑 04/09 13:08
→ dete911:過XDDD 04/09 13:08
推 pkjkimo:多說無用~總"惡"處誰放的話~踹出~~~ 04/09 13:08
推 kazushige:高調 04/09 13:09
推 batenkaitos:無所為阿,就把修復運動改名成毀損運動,做的事還是一 04/09 13:11
→ batenkaitos:樣,社會自有公評 04/09 13:11
→ Miule:一直扯競爭力,現在民間展現競爭力了還要打壓,什麼心態 04/09 13:12
推 dete911:我去看那的FB沒看到這一段,是被刪除了嗎? 04/09 13:13
→ pisces17th:還在喔 04/09 13:16
推 baronterry:年底要選舉阿 你把競選費用卡住了 他們也沒$$拿 04/09 13:16
推 zack0211:修繕視同毀損 是怎樣? 事前行為有違法 事後修補也違法? 04/09 13:16
推 Aerogel:因為陣容堅強,出手的可能都是技師&老師傅 04/09 13:16
→ zack0211:這真的有病了 04/09 13:17
→ seigaku00765:公家機關很死 中間卡了很多SOP跟採購法 看有沒有懂法 04/09 13:17
→ seigaku00765:的能給予幫助....這個不小心會被抓小辮子 04/09 13:17
→ gg889g8:估價要記得拍照錄影存證 以防裝死 打爆他們竹 04/09 13:20
推 gotozzz:大家一起"毀損"吧 04/09 13:23
推 akirakid:推, 有請教律師再決定就好 04/09 13:24
推 turtlefar1:高調 04/09 13:24
→ a0931884572:樓上的確有人瘋了 認為毀損後民法不用賠 04/09 13:30
→ a0931884572:人家在賠民法的部份 在那邊該刑法 04/09 13:31
推 evilgeo:沒看到一堆人等分錢都等到眼紅了.幫忙修好這下他們要撈啥? 04/09 13:32
推 kusomanfcu:說毀損太瞎了 說滅證還有道理 04/09 13:36
推 boogieman:打給金平糖的服務處啦! 04/09 13:42
推 gigtimeing:evilgeo正解 人家要賺1E 04/09 13:48
推 directioner:根本想揩油吧 04/09 13:50
推 shoye:比ㄧ億還扯 04/09 13:52
推 riseball:你就修好阿 全部都好的他要你怎陪? 04/09 14:23
→ fffa2008:看來有人已經因為被識破開始急到無的放矢了 04/09 14:37
推 usoppp:很正常啊 先把你家車撞爛再修好你要嗎 04/09 14:41
推 gomau:什麼鬼 04/09 15:01
推 sammy70530:扯爆了!有沒有這麼無恥 04/09 15:04
推 wade0222:扯 04/09 15:12
推 nagilaman:去你媽的 國語辭典裡面解釋要不要也改一改 04/09 15:15
推 pkjkimo:請撥打:(02)2358-5858 分機5162 總務處長 04/09 15:17
推 colza:靠背....我覺得是他們想要自己修,趁機收回扣... 04/09 15:21
推 jasonpop:馬卡茸,好好看看你不貪污的團隊吧 04/09 17:01
推 opjinshan:太扯了 04/09 17:32
推 kaede129:推 04/09 18:58
推 Trionychidae:貪污貪習慣了,狗改不了吃屎 04/09 19:15
推 Kuokenken:反正都毀損了,再度毀損又如何? 04/09 20:36
→ MirageAngel:▓▓天佑臺灣▓▓▓公義與民主必勝▓▓▓臺灣加油▓▓ 04/10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