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到很多吱吱的懶人包,都提到了一個東西,就是貿服開放了大陸的投資移民 20萬美金開公司可以帶2人,每增加1人要多50萬美金,上限7人 然後居留時間3年,可以無限次申請延長,首先講出這點的 就我查到應該就是台灣大學經濟系的鄭秀玲教授 他的簡報先提到:(13頁) http://www.slideshare.net/showling/ss-25916125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 展延次數無限制。」 然後他接受自由時報專訪也提到:http://goo.gl/SDvHJU 無專長限制 變相移民管道 問:服貿協議是否等同變相開放中國勞工來台? 鄭:這次協議全面開放中國員工來台,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來台,初次可停留三年,且 展延次數無限制,雖然表面上只有「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等可來台, 但有許多漏洞可鑽,投資二十萬美元以上,可申請二人來台,每增加投資五十萬美元,可 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這些負責人可能是麵攤老闆,高級經理人員就是他的老婆,成年子女則是專家,因為「專 家」定義模糊,揉麵師傅可以是製麵專家,且中國假證照氾濫,人人都可以買到假證照。 因此,這次等於全面開放,各行各業無限制地允許中國人力及資金過來,面臨數百萬中國 人壓境,政府也無法負起有效管理責任! ------------------------------------------------------------------------------ 看起來真是可怕,只要600萬台幣就可以來台灣開公司帶人來 還可以無限攜帶專家,大陸人即將大舉進攻 懶人包正夯,先給看到這邊的懶人們直接End的結論: 1. 鄭秀玲根本就是在亂講,他完全搞錯法條 2. 大陸投資來台灣開公司是現在進行式,跟服貿沒關係 ----------------------------------------------------------------------------- 以下開始給認真人看的,直接看經濟部國貿局的澄清搞:http://goo.gl/BlUOgh 投資20萬美元開公司,入境台灣要用《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開公司適用的類別是庚類人員,如果要帶專家,適用的類別是辛類人員 (根據附表:http://goo.gl/mUilJL) 他們的停留時間,根據12條:http://goo.gl/ulhPoe 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庚類擔任臺灣地區投資事業之負責人,來臺從事經營、管理 執行董、監事業務等活動,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年。 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辛類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年。 哪裡來的初次三年,延展無限制?而且要聘任專業人員,也有限制,直接整理附表資料 申請公司的條件: 1. 公司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金額 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2. 公司設立一年以上者,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三千萬 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三百萬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傭金達一百 萬美元以上。 專家的定義跟限制(經理、主管、專業技術人員): 1. 經理人限一人。(適用投資設立之公司) 2. 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大陸地區人民應具碩士學位或具學士學位並有二年以上 相關工作經驗。其名額應符合以下之規定:已實行投資金額三十萬美元以上者 得申請一人,已實行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再申請增加一人,最多 不得超過七人。 要申請專家,首先要在台灣營業額每月過百萬台幣,還要投資1000萬台幣 還要偽造大陸的學經歷,而且越多人要投資越多,上限7人 告訴我哪個大陸人會想要假開公司真打工?專家無限制到底是哪邊發明的平行宇宙? ------------------------------------------------------------------------------ 我知道一定會有吱吱說: 「你怎麼知道大陸人不會來,大陸可是仰慕寶島的純樸民風,像是護國神木 良好的食品衛生環境,例如義美、以及高水準的居民,例如立法院公民 他們偷雞摸狗一定也會跑來。」 不錯,憂國憂民,但是上面的規定,民國98年6月30日就生效了,賣台是現在進行式 統計一下,賣台賣到102年5月,大陸人假開公司真打工的人數:http://goo.gl/S1hXfy 216人 這些公司也聘僱了6000多人,根據鄭秀玲教授的理論27頁:(http://goo.gl/NVW8by) 1. 跟台灣合資的大陸企業不算增加就業,因為台灣人也會聘他們 2. 大陸公司來台灣會低價傾銷,打倒其他企業,就業機會不會增加 就如同全家便利商店跟日本合資,無法增加台灣就業一樣,甚至還跟統一競爭 大陸公司沒有增加就業,還讓這216人侵害了我們的工作權,讓失業率上升了0.002% 賣台賣4年,還沒讓台灣人去黑龍江打工,馬英九還不無能嗎? ------------------------------------------------------------------------------ 回到鄭秀玲教授的停留三年,他講的是服貿模式四的自然人移動 適用的辦法是《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 (法條:http://goo.gl/Ff2ULF) 第12條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服務,初次停留期間不得 逾三年。但停留期間屆滿,仍有繼續服務之必要者,得予延期,每次不得逾三年 好吧,投資很困難,那個就假裝大陸跨國企業員工來台灣好了,這個還可以申請三年 大陸什麼都假,非常容易,那我們來看看法條對於跨國企業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之前文章疏漏了,抱歉) 一、在二個以上國家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由母公司或本公司進行有效之 控制及統籌決策,以從事跨越國界生產經營行為,其母公司或本公司 在國外,且在臺灣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 二、申請前一年於全世界資產達二十億美元以上。 三、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企業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函。 四、國內員工數目達一百人以上,且其中五十人以上具專科以上學校學歷。 五、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六、區域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五億元以上。 蝗蟲為了來寶島台灣做的努力,看來需要比20萬美金投資更多,這個辦法什麼時候實施? 92年5月16日,賣台已經12年,馬英九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 吱吱對於這次貿服來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相信懶人包,以為這次做了什麼驚天改變 結果實際上早就被賣台而不自知,貿服並沒有在投資限制條件上做改變 他開放的就是更多行業別讓大陸來投資,要假投資真打工,明天就可以來,不必等到貿服 況且腦袋正常的大陸人誰要來台灣這種飽和充滿競爭的市場從事實業? 不如來炒炒房地產就好 貿服可以反對,我也接受支持自由貿易但是對中國另眼相看的看法 但是反對一個根本就是現在進行式的制度 只是見證群眾被民進黨收割政治成果的可悲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99.122
supa64:不要再M文了拜託,讓我詐騙無知酸民吧QQ版主拜託啦QQ 03/21 14:16
KevinLiou:越來越多好文了@@ 03/21 14:17
delavino:賣台已經12年,馬英九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XDDDD 03/21 14:18
ghfj5678:在打臉就沒崩潰秀能看了WW 03/21 14:18
destinycode:有沒有我投資600萬過來台灣跟你搶22K工作的八卦 03/21 14:18
supa64:我恨版主M文不讓我詐欺無知酸民啦QQ申訴啦XD 03/21 14:18
setzer:偏要m XDDDD 03/21 14:19
f78:類似的文章我有轉給我fb好友,但是它們就堅持他們看的才是對的 03/21 14:19
supa64:崩.潰.版主拒絕詐欺無知酸民QQ(控訴啦QQ 03/21 14:20
likemon:超過10個字就end了啦...然後開始你希望你身邊都大陸人嗎? 03/21 14:20
f78:有人酸啥馬狗宣傳打很爛不夠多,拜託你跟反中教得信徒爭道理? 03/21 14:20
likemon:想當大陸人滾回去啦 我不要每天出門看到一堆大陸人 03/21 14:20
kimo6414:有看有推 03/21 14:20
f78:他們手上的懶人包聖經怎麼是你這些偽法條可以擊潰的呢 03/21 14:21
maxinehou:他們會說中國擅長製作假證件,所以碩士學歷是假的 03/21 14:21
fantasyland0:太平洋沒有加蓋 不想看到大陸人 移民也是方法 XD 03/21 14:21
delavino:當政治已成信仰,真相不需再提,只剩按讚分享 03/21 14:21
supa64:所以版主趕快解M文讓我繼續詐欺啦QQ 03/21 14:21
welly0923:被發現是假的當然就取消資格阿.有難處裡的地方嗎 03/21 14:22
alexroc:嗯嗯 03/21 14:24
supa64:各位鄉民們啦,妳們看這版主這樣對嗎!!!!!!居然說偏要M文!!! 03/21 14:24
Asasin:這篇好啊!! 大家加油!! 用事實破除迷信洗腦!! 03/21 14:25
supa64:不能讓板上鄉民詐欺別人啦!!!!這版主公正嗎!!!(叭~~~~~~! 03/21 14:25
fasterlin:Joking aside,開放市場需要更新很多法條,新增很多法案 03/21 14:25
fasterlin:需要立院有好的議事效率,但似乎無解 03/21 14:26
siliver:寫這麼複雜,吱吱怎可能看的懂,還是回頭看懶人包比較快啦. 03/21 14:26
fasterlin:學生們都不去碰這一塊 03/21 14:26
NaoGaTsu:強! 03/21 14:27
raistL:所以三年到底是哪一條? 03/21 14:29
supa64:她引用的是海外人士條例,當然引用錯誤啊.... 03/21 14:30
ryanwen:應該po fb分享一下啦 03/21 14:31
supa64:反正我轉了,順便婊版主(叭~~~~~~~~~~~ 03/21 14:32
MrLY:這篇不錯啊 讓我少了一點擔心 03/21 14:50
把星巴克的比喻換掉,原來全家便利商店也是合資企業,太可怕了 這種不能增加台灣就業的企業應該抵制,與其讓外國人賺,為什麼不讓統一寡佔 台灣人幫台灣老闆工作就好,不好嗎? ※ 編輯: ottokang 來自: 163.20.99.122 (03/21 14:57)
MrLY:可借轉嗎 03/21 15:04
mariobibi:顯然原po及下面看笑話的人連原文都沒去看 03/21 15:12
supa64:更可笑的是更多人引用法條還引用錯誤還當自己是大濕 03/21 15:13
supa64:服務貿易說的開放人限制上線跟已經在實行的人民關係條例 03/21 15:13
amimi0629:那就請您釋疑一下 放個甩砲而已 太小家子氣 03/21 15:14
supa64:你可以搞混成如原PO這樣無視人民居留限制,就跟連國際法跟 03/21 15:14
supa64:國內法可以混為1談有啥不同,我那邊更搞笑,你要改扯憲法了嗎 03/21 15:15
mariobibi:原文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裡商業服務業B電腦及其相關業務 03/21 15:21
supa64:所以勒?請搞清楚一下人從哪來還有限制好嗎 03/21 15:22
supa64:承諾除非改掉人民條例的來台人限制,不然不用照法規是不是? 03/21 15:22
mariobibi:(4)第二點 這是啥 03/21 15:22
跑來推文自爆的還是要給他標記一下,大陸人可以居留三年再三年,但是那是跨國企業 跨國企業的條件前面已經有寫了,請看完再推文好嗎~科科
setzer:有人大概連原文的p6講的都沒看就急著要來跳了 XDD 03/21 15:23
supa64:果然有人只看懶人包了嗎........ 03/21 15:23
MrLY:m大你可能沒看清楚 他有跨國企業的限制 03/21 15:24
supa64:版主我恨妳,你讓我無法詐欺酸民(案例出現了 03/21 15:24
setzer:發文內都講完的東西推文還能亂入說沒去看原文 XDDD 03/21 15:25
zooking1014:鄭教授從半年前的發言,ECFA網站都找得到回應 03/21 15:25
amimi0629:沒蝦 不會吃魚歐 03/21 15:25
MrLY:2s好好解釋不好嗎 大家都台灣人 03/21 15:25
supa64:所以版主快解M讓我詐欺!!!!!!!!!!!!! 03/21 15:25
taichie:我才在找不到條文依據,感謝整理 03/21 15:30
catfish0708:這些,ECFA官網全都有釋疑,一群人不去看,只愛看懶人包 03/21 15:32
catfish0708:大概連98年早就開放陸資,也才來216個都不知道 03/21 15:33
※ 編輯: ottokang 來自: 163.20.99.122 (03/21 15:36)
IrvinYuan:其實光看附件二 要來開公司有這麼簡單嗎......... 03/21 15:46
gncn:請問目前已經開放陸資投資的產業有哪些呢? 03/21 16:01
MrLY: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3/21 16:44
KrisNYC:好文一定推 03/21 17:05
lostt:推 03/21 17:49
Hartmann:推 03/21 21:41
j3307002:鄭教授從半年前的發言,ECFA網站都找得到回應XD 03/22 00:36
轉到八卦版被抓到錯誤,我跨國企業條件漏了之一,根據八卦標準,當然是刻意 不過反而讓台灣已經被賤賣12年的事實更加明確,吱吱真是蛆蛆的好朋友 ※ 編輯: ottokang 來自: 114.44.120.53 (03/22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