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ninvin:未選先轟動,看來這次選戰值得期待= =+ 05/17 02:12
推 tw0517tw:研協好像比學生會還刺激耶 怎麼會這樣 05/17 02:17
推 asiating:就說第一次這麼期待吧 XD 05/17 02:22
推 A320:可能是氣昏了吧 台大哪有"中選會"... 05/17 02:25
推 well421:從登記雙方就開戰了 XD 05/17 02:25
推 tw0517tw:那的意思是他打去問中華民國中選會我國有無類似規定吧 05/17 02:26
推 zero31815:推。選委會前後說法不一,以及將候選人繳交資料消息外洩 05/17 02:26
→ zero31815:是否應該出來說清楚? 05/17 02:26
→ A320:"本人昨(16)日電洽中選會詢問"... 05/17 02:27
→ tw0517tw:對阿 05/17 02:28
推 johnny12728:感覺有內幕wwww 05/17 02:56
推 sam9595:申訴對手沒交照片......看來這選戰打的有點狠啊... 05/17 06:13
推 tchavelier:一張照片.... 05/17 07:32
推 ky284074:推! 05/17 07:33
推 ruby92305:要主張行政慣例的前提是該慣例的行為是合法的 05/17 07:56
→ ruby92305:推選委會應該出來說明! 05/17 07:56
推 josephwyc:推 05/17 08:40
推 encorev37383:就是打到中選會去問的意思啊 05/17 08:43
推 iou2018:推 05/17 09:45
推 na1810best:打電話到中選會的意思啊 很難懂? 05/17 10:16
推 Taidalmc:這篇比較有理 05/17 10:31
推 rex0707:電洽中選會很難懂嗎XD 05/17 10:36
推 squirrel0105:推 05/17 11:27
推 anouck:推 05/17 11:30
推 a954010512:推 05/17 11:37
推 uniquefish:推 05/17 11:45
推 finstf:推 05/17 11:47
推 skywind007:推 05/17 13:25
推 minche:推 05/17 13:39
推 heloiselu:推 05/17 14:00
推 r81402:推 05/17 14:19
推 jeana91327:推! 05/17 14:26
推 bensonpcps95:推! 05/17 14:29
推 holydark:推! 05/17 15:33
推 Paclitaxel:推 05/17 15:40
推 moChieh:幫高調 05/17 15:56
推 travelstar:推 05/17 16:04
推 Wenjiabao:欸 既然如此勢在必得 幹麻非要拖到最後一刻才繳照片啊 05/17 16:21
→ Wenjiabao:早一天繳交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是在挑正一點的照片嗎 05/17 16:22
→ Wenjiabao:如果是這樣就比較可以理解了 像我上網交友都是放背面的 05/17 16:28
→ rainbowzone:樓上溫家寶 放背面的照片人家還是知道你是溫家寶吧XD 05/17 16:43
推 lalalada:火藥味好濃喔 呵呵 戰別人照片給人觀感滿差的就是... 05/17 16:44
推 betadu:又有人看不懂重點了,晚交照片和選委違反信賴保護是兩件事 05/17 18:54
推 nameofroses:1、辦不到的事,怎麼能承諾? 05/17 18:58
推 nameofroses:2、沒交照片一事,為何告知另一位參選人? 05/17 19:00
→ nameofroses:3、以前沒有人因為補交照片喪失資格,為什麼這次? 05/17 19:01
推 nameofroses:4、取消戴瑋姍資格的結果就是同額競選,王參選人必 05/17 19:04
→ nameofroses:定當選。什麼時候選委會可以代替選民做決定啦? 05/17 19:05
推 nameofroses:打錯,陳參選人。 05/17 19:07
推 ejijojo:對手在幹嘛= = 05/17 20:31
推 CassSunstein:戴瑋姍因為自身團隊的疏忽加上選委會人員的誤導而受 05/17 20:52
→ CassSunstein:到損失 目前看來僅能向選委會傳達錯誤訊息者請求損害 05/17 20:53
→ CassSunstein:賠償 無法扭轉選舉程序~真是可惜 因為會長選舉規定清 05/17 20:54
→ CassSunstein:楚寫明了~至於瑋姍所舉的對行政法的理解 並不正確 恐 05/17 20:54
→ CassSunstein:怕可以被預測難獲學生法庭支持~說到底 瑋姍太有自信 05/17 20:55
→ CassSunstein:以致相信一個本身也不太懂的選務人員的隨口亂答應.. 05/17 20:55
→ taidocky: ╭鄉民勒! ∕ 小吃攤 ∕ ﹨ 05/17 20:57
→ taidocky: ∕______________∕____﹨ 05/17 20:57
→ taidocky: ◢██◣ ╭──╮ ∥ ∥ 05/17 20:57
→ taidocky: █ ◥▌╭ 要│ ∥ ∥ 05/17 20:57
→ taidocky: ◤□︵□▌ │人戰│ ∥-──────-∥- 05/17 20:57
→ taidocky: ╲ 口╱ │客啦│ ∕_______________∕ 05/17 20:57
→ taidocky:◢ ̄︺ ̄◤ │隨!│ ▎爆 黑 珍 大▕▕ 05/17 20:57
→ taidocky: | | │便 │ ▎米 雞▕▕ 05/17 20:57
→ taidocky: ◤ ̄◥ │點 │ ▎花 輪 奶 排▕▕ 05/17 20:57
→ taidocky: ╰──╯ █████████╱ 05/17 20:57
→ taidocky: ◎ ◎ 05/17 20:57
→ CassSunstein:你考學測時 怕來不及而先打電話問某個主考官說缺考 05/17 20:57
→ CassSunstein:該考(或日後該採計)的一科 靠其他科高分 可以嗎 該位 05/17 20:57
→ CassSunstein:考官亂說可以 所以你就沒去考 或逾時想入考而被拒絕 05/17 20:58
→ CassSunstein:試問你依法能主張大考中心要讓你入場或重考一次嗎?.. 05/17 20:58
→ CassSunstein:頂多法院同意你可以告那個誤導你的主辦官員 讓他賠死 05/17 20:59
→ CassSunstein:雖然你要的不是錢 你要的是重考機會或能參選的機會.. 05/17 20:59
推 brenda0740:推 05/17 21:14
推 whaleho:其實違法行政處分如果信賴利益遠大於撤銷所欲保護之公益, 05/17 21:49
→ whaleho:行政機關是可以決定維持原處分不予撤銷的。 05/17 21:49
推 Edmund0610:情況決定XD 05/17 21:55
→ Edmund0610:等一下...樓上反了吧@@ 應該是公益大於信賴利益時(?) 05/17 21:56
推 Jasy:那不算小選務人員吧? 是選委會委員之一耶 05/17 22:02
推 gj942l41l4:沒反吧 05/17 22:04
→ gj942l41l4:C大的案例會賠死的不會是主辦官員 05/17 22:05
→ Jasy:w大的論點不小心會看錯 XD 應該是沒反 05/17 22:10
→ Jasy:現在的情況就是選委會撤銷登記這個(違法?)行政處分 05/17 22:11
推 Edmund0610:喔XD 我以為選舉公告二才是行政處分,之前的繳件只是為 05/17 22:16
→ Edmund0610:記參選的申請,受理本身並非行政處分,只是事實行為(?) 05/17 22:16
推 taidocky: 鄉民~來買吧!∕ ̄ ̄ ̄ ̄ ̄ ̄ ̄ ̄ ̄﹨ 05/17 23:22
→ taidocky: ╭要戰啦! ∕ 鄭先生武器行 ∕ ﹨ 05/17 23:22
→ taidocky: ∕________________∕____﹨ 05/17 23:22
→ taidocky: ◢██◣ ∥ ∥ 05/17 23:22
→ taidocky: █ ◥▌ ∥ ∥ 05/17 23:22
→ taidocky: ◤□︵□▌ ∥-───────-∥- 05/17 23:22
→ taidocky: ╲ 口╱ ∕_________________/▕ 05/17 23:22
→ taidocky:◢ ̄︺ ̄◤ ▎靠 嘴 豪 你 ▕▕ 05/17 23:22
→ taidocky: | | ▎圖 像 ▕▕ 05/17 23:22
→ taidocky: ◤ ̄◥ ▎咧 砲 洨 05/17 23:22
→ taidocky: ██████████╱ 05/17 23:22
→ taidocky: ◎ ◎ 05/17 23:22
推 ruby92305:口頭與法明文不相同的承諾可不可以當成信賴基礎可能要想 05/17 23:38
→ ruby92305:想.... 05/17 23:38
→ Jasy:to Edmund0610: 對耶 這我不熟 05/18 00:17
推 rainbowzone: 05/18 08:42
推 whaleho:既然法條上有規定選委會可以(或應該)拒絕受理登記,代表這 05/18 10:40
→ whaleho:個許可登記行為本身是有行政機關的意思決定存在,並依其意 05/18 10:40
→ whaleho:思決定發生法律效果,應該是行政處分沒錯。 05/18 10:40
推 whaleho:除非相對人明知或有重大過失不知該處分違法,否則信賴不因 05/18 10:45
→ whaleho:處分違法而必然不值得保護(否則行政程序法117也不用定了) 05/18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