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wings:尿糖檢測本來就可能會有偽陽性,醫生覺得是假的沒講也沒錯 08/20 17:27
→ optimistic13:可是那尿糖值很高,他不用顧慮我的健康嗎? 08/20 17:32
→ ewings:一般人喝太多高糖飲料,尿糖也會變高,尿糖很高又如何? 08/20 17:37
→ ewings:現在的醫生如果不是看你兩次都很高,也不敢講的那麼肯定 08/20 17:38
→ ewings:況且你的肝功能也不好,尿糖檢驗一定會出現偽陽性 08/20 17:42
→ optimistic13:他不是陽性陰性,而是數值500。護理師跟我說很高 08/20 17:48
→ optimistic13:不可能沒留意到,所以我才會覺得這算不算醫療疏失。 08/20 17:49
→ ewings:答案是沒有任何疏失,沒有法律規定醫師要100%確診 08/20 17:55
→ ewings:更何況你有偽陽性,就算你掛掉都沒辦法講說他有疏失 08/20 17:57
推 depravity:妳先弄清糖尿病怎麼來的吧 = = 08/20 17:59
推 daze:糖尿病的criteria從來沒有包括尿糖濃度啊... 08/20 19:50
→ daze:而且糖尿病跟"繼續喝含糖飲料,吃糖果"也沒有太大的關係... 08/20 19:51
→ iscu:這醫師的確蠻失職的 竟然沒告知病人何謂糖尿病~~ 08/20 20:29
→ iscu:雖說網路很發達,隨便查一下即可約略知曉..但不是每人都會阿 08/20 20:31
→ winman983:醫生真倒楣 08/20 21:32
→ optimistic13:喝含糖飲料跟糖果,是我跟護理師聊出來的可能致病因 08/20 21:44
→ optimistic13:我家族無糖尿病史。我身高體重175/52,我腸胃不好 08/20 21:45
→ optimistic13:所以不吃冰,不吃炸,不能吃辣,也難得大魚大肉 08/20 21:47
→ optimistic13:我還有健身的習慣。所以歸結到糖品有何不合理? 08/20 21:50
→ optimistic13:人家說糖尿病三高,我只血糖偏高,其他兩項都偏低。 08/20 21:52
→ optimistic13:就是不清楚,所以就上來問了。 08/20 21:54
→ winman983:合理在哪? 08/20 21:54
→ tuxpen:檢驗報告自己也看得到吧?尿糖過高應該也會標吧? 08/20 21:56
→ optimistic13:我沒看到,醫生就拿著講他的,連提都沒提 08/20 22:05
→ optimistic13:一直到今天醫生指給我看,我才知道。當初他又沒給我 08/20 22:07
→ optimistic13:副本帶回家看。 08/20 22:07
→ optimistic13:那請w大講不合理處吧。我空腹血糖114,色素6.7 08/20 22:11
推 atntogn:不知道疏失在哪?你怎麼證明因果關係?醫師逼你吃糖? 08/20 23:35
推 atntogn:照你的邏輯, 高血壓的病人都可以告醫師N年前沒告知了 08/20 23:44
→ optimistic13:那也要那高血壓病人跟我一樣有去做相關檢驗,醫生沒 08/20 23:53
→ optimistic13:告知,邏輯才等同吧? 08/20 23:53
→ winman983:有人逼你喝含糖飲料還是吃糖果嗎? 08/20 23:55
→ winman983:要告就去告~就算版友支持你也不一定會贏!雖然沒什麼人 08/20 23:56
→ winman983:支持你去告也不一定會輸就是了! 08/20 23:57
推 atntogn:你到醫院量血壓, 一緊張140/90, 三年後你被診斷高血壓 08/20 23:59
→ atntogn:是不是也要告三年前看到你這血壓的醫師沒有告訴你? 08/21 00:00
→ atntogn:想保持身體健康, 就少攝取過量醣類, 這不是常識嗎? 08/21 00:01
→ Eventis:跟主訴,診斷目的,影響情形,治癒可能性都有關;....不過糖尿 08/21 02:30
→ Eventis:病............Orz.....能要到道歉應該就算厲害了Orz..... 08/21 02:32
→ Eventis:不過這是治癒或存活機會降低或喪失的單純民事訴訟,如果要 08/21 02:35
→ Eventis:打的話說不定可以推進我國法學進步,這套理論也有助於損賠 08/21 02:35
→ Eventis:限制/合理化,如果真要打,那就可以讓很多教授和研究生來寫 08/21 02:36
→ Eventis:感謝狀了. 08/21 02:36
→ Eventis:感謝花自己的時間勞力製造可供學術討論的實務見解...... 08/21 02:37
推 depravity:所以請原PO務必提起訴訟要求賠償以造福其他病患及法律人 08/21 09:21
→ winman983:好精彩的一篇 08/21 12:23
→ maniaque:呵.....泌尿科是專科.....乾脆說你蛀牙也是泌尿科沒看出 08/21 12:49
→ maniaque:來的問題如何???? 08/21 12:49
→ maniaque:況且三年前的尿糖就等於糖尿病嘛?? 08/21 12:50
→ maniaque:那賣當當沒寫說多吃漢堡會變胖,我天天吃變胖可不可以告? 08/21 12:51
→ maniaque:要是三年前報告無問題,你還是百無禁忌狂吃猛吃 08/21 12:51
→ maniaque:然後出狀況才開始打算找哪位醫師告醫療疏失,那還真有趣.. 08/21 12:52
→ depravity:那可能只好十年內看過的醫師都告看有沒有人有錯了(不誤) 08/21 13:18
推 dental:前面的那一段文字刪一刪吧....一點意義都沒有 08/21 18:00
→ F1orence:不可思議耶~~~~不合理的點很多...不過要看你聽不聽的進去 08/21 22:21
→ amx002:老實說 很多病"頭痛其實要醫腳" 我爸沒胃口... 08/23 08:05
→ amx002:光看這樣 他就以為要去掛腸胃科...檢查後才知道是肝膽問題 08/23 08:06
→ amx002:另外糖尿病不是泌尿在醫...那位醫生不一定知道血糖標準 08/23 08:07
→ amx002:(更正血糖為尿糖) 我爸吃肝癌標靶藥物 小兒科醫生也沒聽過 08/23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