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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xG7cBX ] 作者: wjwms0309 (教書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趙天麟親耳聽索賄錄音 批林益世接連兩天說謊 時間: Fri Jun 29 09:16:20 2012 ※ 引述《takuson (Who am I?)》之銘言: : http://www.nownews.com/2012/06/29/91-2829268.htm : 2012年6月29日 08:10 :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 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風暴越滾越大!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29)日清晨告訴NOWnews : 《今日新聞》,他昨晚深夜拿到林益世與陳啟祥的對話錄音檔,並親身聽完錄音紀錄, : 內容提及林益世擔任立委期間收取6300萬元,且再向陳啟祥索取8300萬元,證明林益世 : 接連兩天的記者會都在說謊。 : 趙天麟表示,他今天將從高雄北上,赴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開錄音內容,但他必須保 : 護消息來源,因為消息來源受到前所未有的壓力。 : 趙天麟指出,他昨晚近12時聽到錄音內容,證實《壹週刊》的報導是真的,林益世向廠 : 商索取8300萬元的部份,還要求分成3000萬、3000萬、2300萬元支付。 : 趙天麟還說,錄音內容還包括,林益世索取6300萬元的部份,以及林益世如何吹噓當上 : 祕書長的種種事情。 : 趙天麟直斥,林益世以祕書長身份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的內容,全部是謊言。 江連福這個賄選的案子非常有趣, 來源:KingKingCold 你看完來龍去脈之後就知道有多黑了。 2007年年底,台灣正好在選立委選舉。 這次的立委選舉中,民進黨的簡肇棟跟國民黨的江連福是同一選區打對台的政敵。 年底,江連福以一萬四千票的優勢當選立法委員。 在選戰仍然打得火熱之時,簡肇棟到台中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這卷綠影應該算是中華民國史上最罪證確鑿的賄選證據了。 這卷錄影是江連福拜訪太平市代表陳連吉的錄影, 影片中,江連福拿了五萬元的現金交給了陳連吉。 單單只有影片根本沒有什麼,最帥的是, 除了監視器之外,聲音也被錄下來了, 江連福要陳連吉拿這五萬元去"倒摳人"(台語,指幫忙拉票), "倒喊票"(台語,指幫忙宣傳)。 這件案子當時轟動整個台灣, 因為台灣從來沒有這種賄選的第一手畫面, 光宗耀祖。 連江連福的助理柯清棟都跑出來當汙點證人招認一切, 陳連吉也承認江連福拿錢叫他幫忙綁樁及固票, 但是他沒有答應。 結果台中地檢署就大動作偵辦, 2008年初,才剛續任的立委江連福就被台中地檢署, 依違反選罷法及偽證罪起訴,求處五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 這件案子神奇的就在這裡,台中地方法院在2008年選完總統,馬英九當選之後達成判決, 宣布江連福無罪。 理由很好笑,台中法院院方判決指出,錄影畫面不能證明江連福賄選, 而錄音內容並不具證據效力,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23.253
MadStanley:司法活了 06/29 09:17
kltageless:蛆蛆崩潰T.T 06/29 09:17
HELLDIVER:你一生不能少的一張卡:黨證 06/29 09:17
steven610381:那要如何證明賄選啊 06/29 09:17
Cosmoswalker:可是最後他還是因為得罪人被抓進去關啦 06/29 09:18
steven610381:連錄音錄影都不行 06/29 09:18
Cosmoswalker:以結果論而不以過程論的話,其實台灣司法還是可信的 06/29 09:18
nightwing: 有黨證就是無敵 06/29 09:18
我有認識國民黨黨工,想要加入的,以下開放報名! ~~~~~~~~~~~~~~~~~~~~~~~~~~~~~~~~~~~~~~~~~~~~~~~~~~~~~~
keny:這案例真是經典 06/29 09:18
orze04:錄音錄影要在對方知情下才有證據力 就法論法上是這樣.... 06/29 09:18
worldtree:只要有黨證 就算當場抓到也不能證明賄選 06/29 09:18
l9830826:689最愛這種判決 06/29 09:19
~~~~~~~~~~~~~~~~~~~~~~~~~~~~~~~~~~~~~~~~~~~~~~~~~~~~~~~~~~~~~~~ 最後會被判刑定讞是因為江脫黨,派妻子與國民黨搶票。 ※ 編輯: wjwms0309 來自: 163.21.23.253 (06/29 09:21)
orze04:不過法官也可以故意忽略這部分 06/29 09:19
suge:XDD 06/29 09:19
IgotYOU:賄選要先召開記者會 向全國宣布 然後自拍影音 才算成立吧 06/29 09:20
psinqoo:轟動 06/29 09:20
Marino:014○能還以為沒路音帶還在死撐 哈哈 擠牙高 擠死這胖子 06/29 09:20
Roset:XD 06/29 09:20
psinqoo:林最好趕緊跑路~~~我覺得後續可能更多~~要跟阿扁關一起XD 06/29 09:21
※ 編輯: wjwms0309 來自: 163.21.23.253 (06/29 09:22)
kltageless:要證明賄選很簡單阿 加入民進黨就好 馬上判刑 06/29 09:21
ouyang:會進去當阿扁學弟嗎? 06/29 09:21
KingKingCold:等一下,這篇文章不是我寫的嗎? 06/29 09:21
maverick01:可以請教這個法官的名字與黨籍嗎 06/29 09:21
Keiichi:為啥會突然扯到江連福 06/29 09:22
~~~~~~~~~~~~~~~~~~~~~~~~~~~~~~~~~~~~~~~~~~~~~~~~~ 對耶!沒發現到,這事也能扯到江連福,扯!!
laukun:脫黨 也一定是自己人都看不下去了吧 06/29 09:22
※ 編輯: wjwms0309 來自: 163.21.23.253 (06/29 09:23)
KingKingCold:雖然我不反對你用,但是你至少寫一下我的ID吧XD 06/29 09:22
psinqoo:問一下阿扁學長 怎麼度日子 或請益 羅大哥 跑路步驟 06/29 09:22
Becque:這黨證也太威了 06/29 09:22
johnny3:證據力勒 那偷拍丟垃圾不都不用罰了 06/29 09:23
adm123:kmt KER KER 06/29 09:23
wjwms0309:sorry... 06/29 09:23
※ 編輯: wjwms0309 來自: 163.21.23.253 (06/29 09:24)
psinqoo:錄音帶~~比歌手新專輯還期待XD 06/29 09:24
sadegg:最後會被判刑定讞是因為江脫黨,派妻子與國民黨搶票。 06/29 09:24
s30431:你想太多了,罪證確鑿還能無罪,我看014十之八九也無罪了 06/29 09:24
sadegg:老k真的應該成立保護傘公司XDDDDD 06/29 09:25
KingKingCold:其實你可以把這篇文章的下半段也貼出來,下半段我個 06/29 09:25
KingKingCold:人覺得挺大快人心的,不過後來江被警察抓到了 06/29 09:25
psinqoo:趕緊請益賣菜義 怎麼克服錄音帶~ 06/29 09:25
s30431:說不定MA19"可能"也知情,所以叫他快辭職 06/29 09:25
MadStanley:證據能力吧...偷拍有兩種,都可以承認證據能力吧... 06/29 09:26
KingKingCold:雖然他後來逃亡被抓到了,但是警察還是一鼻子都是灰 06/29 09:26
MadStanley:也可以不承認就是了... 06/29 09:26
Cezaill:........ 06/29 09:26
ascii:我想入黨了 有管道嗎XD 06/29 09:26
s30431:兩大政治案件都可以完全無聲無息,還差014這一條? 06/29 09:27
AGODFATHER:五萬太少了吧 06/29 09:27
台中地檢署非常不爽,也不能接受自己呈交的證物有問題這種說法, 於是乎就上訴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在2008年底達成了二審判決, 刑事罪部分,江連福依然無罪, 但是台中分院打了台中地院一個好大的巴掌: 台中分院承認了江連福拿五萬元給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 並要他「到箍人」之錄音是具有證據能力的, 推翻一審認為不具證據能力的認定。 但是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然採信了江連福的說辭, 認為這五萬是"宣傳活動費",是"工作費", 所以不具向選民買票的賄選性質, 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好了如果你看到這裡,你就會發現目前一切情況都是對江連福有利, 但是為什麼後來江連福賄選案會急轉直下呢?? 我只能說,在台灣你無論是哪行的,你可以得罪女人,你可以得罪小人, 千萬不要得罪國民黨。 2009年初,江連福賄選案的民事法庭有了判決,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宣判江連福當選無效, 2009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民事庭判決江連福當選無效定讞。 此後的三個月內,台中縣第三選區要馬上完成立委補選。 這個時候江連福惹毛了國民黨。 因為他有案在身又選舉無效,國民黨打算派余文欽去參加補選, 江連福不想這口剛拿到不滿一年半的肥豬肉就這樣端給別人, 於是就派了他的女兒江荳參加補選。 我還記得當年江荳參加競選的口號: 「屯區建設不能停、支持江荳來完成」 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女生,就這樣被推上來選中華民國最高等級的民意代表, 還是踩國民黨余文欽的場,我對她有這樣一個父親感到悲哀。 最後的結果相當明顯了,民進黨的簡肇棟這個漁翁,趁著國民黨自己鷸蚌相爭, 拿到了補選的立委席次, 余文欽雖然輸了,還是可以靠黨拿到太平市的市長來當。 江連福卻完蛋了,有案在身,立委金身沒了, 連帶拉女兒跟他一起完蛋,以後不用在政壇混了, 最糟的是這次害得國民黨輸掉一個席次,得罪太多人了。 果不期然,台中地檢署繼續上訴,上訴到最高法院, 結果這次最高法院忽然間"良心發現"一反一二審無罪的判決, 判他罪名成立,有期徒刑4年半定讞。 我一直在想,如果他還是國民黨籍,如果他沒跟國民黨鬧翻, 雖然沒有立委做,應該還是不會被判有罪才對。 他有罪沒有罪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有沒有黨証罩身。 他的下場挺慘的,2010年想要在台中市選市議員, 堂堂一個過氣立委,紆尊降貴下凡選市議員, 結果因為無黨籍,名聲又臭掉了,得票率只有十啪, 還真的是可憐到了極點。 最後我來談談這次他烙跑的小插曲, 他很屌,本來3月20日必須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執行, 結果當天他人沒有現身, 卻說自己戶籍在彰化縣,用這個理由遞狀請求到彰化執行。 本來他十八號就要到彰化地檢署報到,結果一樣是沒到, 這個時候他已經烙跑了。 最好笑的地方是警察明明有監視他,但是檢察官跟警察講, 對方是前立委,不要跟得太緊。 結果警察就不小心"跟丟"了。 現在問是誰的責任,警察就推給檢察官, 檢察官就推給警察,然後就誰都沒有責任了。 照道理說一個法治國家,卻頻頻讓刑犯逃亡成功, 這應該是執法單位跟司法單位的奇恥大辱, 而且犯人還是曾經掌握國家政治資源的政客,格外敏感, 執法單位跟司法單位讓他們逃走了,有點羞恥心的應該羞憤到辭職才對, 結果我們看到兩個單位在互踢皮球, 然後台灣沒人檢討自己國家的公權力不彰這個嚴重的問題。 有時候我甚至有個錯覺, 有時候我甚至會以為全台灣的政治人物犯罪定讞後真的乖乖服刑的, 只剩下一清二清那些過海神仙大哥們,還有陳水扁。 所以朋友,如果你在看這個文章, 請你清楚知道一件事情: 法治國家的公民守法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正確的。 但是你有權利質疑,也有權利批判這個國家的司法與執法系統。 你如果想保護自己,就不要太相信法律,也不要天真到認為法律可以保障你, 或是法律可以使犯法的人被定罪,或是還給誰公道。 當你自豪地說你是守法的好寶寶,並不能讓台灣的名聲不臭, 因為台灣遲遲不能成為一個優良的法治國家,問題不在你身上, 問題在那些地位比你高很多,權力比你大很多,資源比你掌握更多的犯罪者, 當他們利用所有的手段跟地位和資源, 去干預我們的司法,去腐敗我們的法治,去破壞司法正義跟行政中立的同時, 我們的國家有什麼資格被稱做"法治國家"?? 而當你無法批判這種現象的同時, 即使你日日守法,又有什麼資格自豪地說你是"法治國家的良好公民"?? 當你盲信自己國家的法律與法院裁決, 當你盲信於每一次的判決書,當你盲信於檢察官,警察, 甚至盲信於體系的每個環節都是完美的, 而無法獨立思考,跳脫體制外去思考批判, 那你又有什麼資格使自己成就真正"法治國家的良好公民"?? 最後我補個江連福的八卦, 江連福在當第一任立委的時候鬧過一個超級大笑話, 他那個時候在批"轉蛋"。 沒錯,就是我們逛街看到的那種扭蛋機。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不去關心法案,要去關心扭蛋, 總之他開了一個"反情色扭蛋入侵校園"的記者會, 說台灣的扭蛋裡面一堆色情資訊, 市面上有高達八成的扭蛋都是色情扭蛋。 這句話嚇呆了開記者會的記者, 也笑呆了其他的台灣人。 原來我家扭到的扭蛋,十個有八個都是色情扭蛋。 最後江連福這個烏龍的"高達八成",一度成為台灣時事嘲諷的寵兒, 什麼鳥蛋龜蛋都可以套"高達八成"來酸一下, 對比現在你想酸他他人都不見了你酸都酸不到, 真是不勝唏噓。 ※ 編輯: wjwms0309 來自: 163.21.23.253 (06/29 09:27)
psinqoo:今晚政論節目 大概就是討論 錄音帶 XD 下星期討論$流向 06/29 09:27
s30431:我猜過幾天就換吱吱被告了 06/29 09:27
psinqoo:再來搞不好 還會有金庫~~ 06/29 09:28
keny:我覺得可以把江後續補齊成為一則曲折離奇的故事 06/29 09:28
CartmanEric:沒背景沒好處的人討厭權貴但會支持國民黨的人... 06/29 09:28
hubert0719:========那殺人被偷拍有罪嗎========================= 06/29 09:29
bloodmickey:黨證怎賣? 06/29 09:29
s30431:MA19會陳盈助都可以平安無事,我不指望這次有理想的結果了 06/29 09:29
nashsaka:認真好文 06/29 09:29
hahano:好文 06/29 09:31
tetani:錄影和錄音本來就可以造假了 用現在拍電影的技術就行了 06/29 09:31
tetsuro: 06/29 09:32
KingKingCold:江後來多躲了一陣子然後就被抓到了 06/29 09:32
kenyun:台灣法律與KMT是沒有交集的互斥關係 06/29 09:32
tetani:電影都能拍得這麼逼真 造假的當然也能讓人無法分辨 06/29 09:32
chiz2:推你 立論值得深思 06/29 09:32
s30431:tetani:錄影和錄音本來就可以造假了 怪不得治安越來越差 06/29 09:33
SNGoMMX:tetani不要再反串了 06/29 09:33
l23:台灣不能變成法治國家除了上面那些人以外,還有tetani這種 06/29 09:33
kimuranene:幹.... 單純入黨沒用啦 背景仍要有勢力才有用 06/29 09:33
cutesuper:好文不m嗎 06/29 09:33
SNGoMMX:那麼愛反串,技術也好一點好嗎 06/29 09:34
KingKingCold:官方說法是江連福發了一次傳真,然後被警察追蹤到 06/29 09:34
KingKingCold:但是我認為是有人通風報信,把他報出去的 06/29 09:34
worldtree:tetani:錄影和錄音本來就可以造假了 06/29 09:34
rs6000:優質好文 06/29 09:35
oscar721:好精彩的一篇 留下來給蛆蛆朋友看 06/29 09:35
KingKingCold:警察當然不能說是有針幫忙,所以順便說是電聯系統追 06/29 09:35
Nipperdey:接下來應該014會叫蔡英文蘇光頭出來面對吧! 06/29 09:35
KingKingCold:蹤奏功,總之他是被抓起來了,真是大快人心 06/29 09:35
turgnev:只有阿扁會貪污,其他一定是造假! 06/29 09:36
kenyun:乾脆說錄影帶都是全民最大黨的cosplay好了… 06/29 09:36
s30431:tetani這高超技術快點教我,以後我要"做大事"用的 06/29 09:36
Lowrider:那條子檢調搜證的錄影機還有行車紀錄器是錄火大的嘛 ==? 06/29 09:37
adm123:PUSH 06/29 09:37
piliwu:司法應該接受監督與批評是民主國家的常態,但台灣一堆假民主 06/29 09:40
lisy1991516:優質好文 06/29 09:41
dlevel:好文,後半段是KingKingCold原文還是原po自己寫的? 06/29 09:42
Y4:蛆蛆無視 06/29 09:42
tonys1126:21QQ: 民進黨貪腐八年 人民痛苦指數上升?! 合理!! 06/29 09:43
shinysaku:優。 06/29 09:44
eva19452002:2100:讓我們持續關心扁案進度 06/29 09:45
itrs821:可以請藍色珠珠網拍一個江連福傳奇嗎? 06/29 09:45
deathfenix:給推! 06/29 09:46
wjwms0309:KingKingCold寫的 06/29 09:49
sdolphinyo:這篇文章好久以前就看過了 同一個人發的XD 06/29 09:52
a0501k:這篇文章我有印象~~~~ 06/29 09:57
valenci:簡肇棟也bye了 太平不意外? 06/29 10:01
douglasyeh:我在我家附近樂垃場收過他得面紙 06/29 10:06
QUIBECK:黨證無敵 06/29 10:14
luikoo:這篇看過,但還是推 06/29 10:22
motics:說得真好 06/29 10:48
solarcells:顏色對了~~~~~什麼都威 06/29 10:54
charitri:這就是台灣司法~~ 06/29 10:59
otaku5566:※恭喜您成為第100000位幸運兒,點此參加國民黨證抽獎※ 06/29 11:00
alikeps2:......... 06/29 11:05
robeant:這篇看過,再推一次 06/29 11:11
eastpeak:不管有沒看過這篇 好文值得再推一次 06/29 11:38
fallsvilla:推 寫得很好 06/29 11:54
appoo:寫得很好啊~~ 06/29 12:14
vespar:寫得真好!~~ 06/29 12:30
norstra:推好文 另推日劇LEGAL HIGH 幽默呈現對司法與正義的省思 06/29 12:49
whitezealman:都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了 06/29 13:21
whitezealman:不過這篇說的很好 民主法治還是需要社會大眾的 06/29 13:22
whitezealman:參與和監督 06/29 13:22
cuteyy:寫的真好~ 06/29 13:59
ayler88:真是經典文 必推! 06/29 14:26
wolftin: 06/29 14:31
oooyaooo:推 06/29 14:31
muller26: 06/29 15:03
michaelkobe:689就愛這味的阿有什麼辦法 06/29 15:14
michaelkobe:話說阿扁是根本沒機會跑吧XDD 從一開始被羈押後就一直 06/29 15:15
michaelkobe:延押延押延到判決出來... 06/29 15:15
steed:寫得真好! 盲信的腦殘還真的不少 06/29 17:32
cymine:復習 06/29 21:08
nbvcx: 06/29 21:22
rock0077:ha 06/29 21:48
dragonsoul:噓 06/29 23:13
buyui:結果這次最高法院忽然間"良心發現" XDDDDDDDDD 06/30 02:45
testtesttest:kingkingcold講的你認真喔....笑死我了 06/30 04:48
batka:好文 06/30 09:1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qwa (210.69.124.40), 時間: 07/04/2012 12:44:24